航天五院西安分院刘波当选中央企业道德模范

发布时间:2013-12-27     
       

12月23日,在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的中央企业道德模范表彰及学习交流会上,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罗阳等3名同志荣获“中央企业道德模范标兵”荣誉称号,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西安分院刘波等16名同志被授予“中央企业道德模范”荣誉称号。

国资委副主任、党委委员、文明委主任黄丹华会见了先进模范代表,并向他们表达了祝贺和敬意。她指出,中央企业要认真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,大力弘扬道德模范先进精神和崇高品德,把良好道德行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去,为促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有力的道德支撑。

据悉,本次受到表彰的19名同志中,刘波是集团公司获此殊荣的唯一代表。刘波作为北斗导航卫星的技术专家,承担了北斗导航卫星核心系统产品的研制工作。从1991年参与导航试验系统方案论证到北斗导航卫星实现区域组网。在20多年的工作中,刘波立足岗位,敬业奉献,参与并推动了我国北斗导航系统的建设。

20年坚守导航事业,刘波用他的赤子情怀为建设我国自主的卫星导航系统作出突出贡献,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、国防科技进步奖三等奖、航天奖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。他爱岗敬业、奉献航天的精神也受到了广泛赞誉,先后被评为陕西国防科技工业十大杰出青年、五院优秀共产党员、五院先进个人。2013年,刘波被评为陕西省第三届道德模范,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。

在表彰及学习交流会上,与会人员现场聆听了道德模范的事迹报告,观看了道德模范事迹宣传片。(王同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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