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团公司党组书记、总经理马兴瑞一行到财务公司开展“三重一大”专项检查
风险部讯 2012 年 7 月 30 日,集团公司党组书记、总经理马兴瑞一行到财务公司开展“三重一大”专项检查。集团公司“三重一大”检查组成员还包括: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纪检组长李金生,总经理助理赵晓晨,纪检监察部部长李旭文,法律事务处处长叶惠君以及纪检监察处杨国林等。财务公司总经理李海东、副总经理赵立军、石明磊,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王笑妍、业务副总经理江厚强、总法律顾问马徐进、总经理助理李庆童,监察与审计部总经理谢骅等一同参加了会议。会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晓晨主持。
财务公司党委书记、总经理李海东向检查组汇报了财务公司上半年整体工作情况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建设及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工作经验。
集团公司副总经理、纪检组长李金生肯定了财务公司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各项工作,要求财务公司以“三重一大”为要点,不断完善顶层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,以开展管理提升活动为契机将内控和规章制度相结合,并进一步抓好以“三重一大”为代表的各项制度的执行。
集团公司党组书记、总经理马兴瑞首先充分肯定了财务公司在“三重一大”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。其次对财务公司“三重一大”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:第一,要建立制度。要求财务公司借助“三重一大”建设的契机完善制度、创新制度,建立好用、管用的制度,并且要落在具体事项中。第二,要强化制度执行。要求财务公司领导带头执行制度,严格执行各项规则。第三,要提高能力。希望财务公司通过建立制度、执行制度,能够提高能力和水平,也提高公司的价值。
一直以来,在集团公司党组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,财务公司高度重视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建设,认真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各项要求,构建了较为完善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,有效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业。在今后工作中,财务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要求,不断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建设,狠抓落实,进一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。(文 / 王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