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》
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前移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关口,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机制   ,遏制涉刑案件高发态势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   《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  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 。   
   
  《办法》   共   5   章   、   40   条   ,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明确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的目标和基本原则。强调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应   遵循以下原则:   预防为主、关口前移,全面覆盖、   突出重点   ,法人主责   、   分级负责,联防联控   、   各司其职,属地监管、融入日常   。   二是   突出法人主责。明确   董   (理)   事会、监事会、高级管理层   等   在   涉刑案件风险防控   中的职责   任务,   进一步明晰牵头部门、内设部门、分支机构和内审部门的职责边界。三是明确   银行保险机构   涉刑案件风险防控主要任务。强调   银行保险机构   应建立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制度,研判本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领域,完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措施,加强信息化建设,并及时开展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。   四是明确   监管部门相关职责分工,提出对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采取非现场监管、现场检查、行政处   罚等要求。   
   
  下一步,金融监管总局   将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《办法》实施工作,持续强化监管,全面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性、科学性和有效性。   
   
  
   
  附: 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  印发   《  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  》的通知   
   
    https://www.cbirc.gov.cn/cn/view/pages/governmentDetail.html?docId=1135745&itemId=861&generaltype=1     
   
 
                