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《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》

发布时间:2023-11-10     
       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前移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关口,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机制 ,遏制涉刑案件高发态势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 《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

《办法》 5 40 ,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明确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的目标和基本原则。强调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应 遵循以下原则: 预防为主、关口前移,全面覆盖、 突出重点 ,法人主责 分级负责,联防联控 各司其职,属地监管、融入日常 二是 突出法人主责。明确 (理) 事会、监事会、高级管理层 涉刑案件风险防控 中的职责 任务, 进一步明晰牵头部门、内设部门、分支机构和内审部门的职责边界。三是明确 银行保险机构 涉刑案件风险防控主要任务。强调 银行保险机构 应建立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制度,研判本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领域,完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措施,加强信息化建设,并及时开展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。 四是明确 监管部门相关职责分工,提出对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采取非现场监管、现场检查、行政处 罚等要求。

下一步,金融监管总局 将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做好《办法》实施工作,持续强化监管,全面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性、科学性和有效性。

附: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 印发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》的通知

https://www.cbirc.gov.cn/cn/view/pages/governmentDetail.html?docId=1135745&itemId=861&generaltype=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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